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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网回复!2021年安徽教师考编,应届毕业生是这样界定的!

您好,本人2019年7月毕业,公司与我签订了合同,后也交了社保,但是档案在人才交流中心。本人于2021.2.13离职,现在专心备考教师编制。
请问,如今还是应届生身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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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淮北市委办公室

        网友,您好。您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留言,咨询“19年毕业生,停掉社保后还是择校生吗”问题,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标题 “19年毕业生,停掉社保后还是择校生吗” 中“择校生”的概念问题
        “择校生”是指初中毕业生未达到学籍所在区域所报考志愿的高中录取分数线,并且要求选择非教育部门指定的普通高中就读的学生。是否是择校生与停社保没有关系。根据您咨询的具体内容,您所指的“择校生”的概念应该是“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的高校毕业生”。
        二、关于应届毕业生的概念
        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规定:“要加大事业单位面向高校毕业生的公开招聘力度,今明两年事业单位空缺岗位主要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落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73号)规定:“鼓励引导各级事业单位充分结合单位实际和岗位需要,今明两年在开展公开招聘时,除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具有职称或职业资格条件要求的岗位招聘、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等特殊群体的专项招聘外,主要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提高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比例。”文件中所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中“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按国家有关规定,高校毕业生从毕业之日起两年内为择业期。
        三、答复意见
        您本人2019年7月毕业,公司与您签订了合同,后也交了社保,但是档案在人才交流中心,于2021年2月13日离职,现在专心备考教师编制。根据上述规定和您讲述的本人现状,如在我市2021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前仍处于未就业状态,属于文件中所指的“应届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