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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合肥市庐江县银龄讲课教师招募15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退休教师优势资源,推进庐江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关于印发庐江县银龄讲课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现就2023年庐江县银龄讲课教师招募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及人数

招募对象为常驻我县已办理退休手续、年龄不超过65周岁的优秀退休教师(含县外退休后常住我县的教师)。2023年庐江县银龄讲课教师计划招募15名。招募岗位详见附件1。

二、招募条件

1.政治可靠、师德高尚、业务精良、甘于奉献、作风扎实;

2.身体健康,年龄65周岁(含)以下(以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下同,195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与招募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4.教育教学经验丰富,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

三、岗位职责

按照“岗位需求、人岗适宜”的原则,招募的退休教师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以承担课堂教学为主,对学生进行课后辅导服务,同时也可根据受援学校的教育教学需求进行听课评课、开设公开课、研讨课或专题讲座,指导青年教师、协助学校做好教学管理和开展教研活动等丰富多样的讲学活动,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带动提升受援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水平。

四、招募程序

招募工作由县教体局从学校实际需要出发,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定校、定岗”原则,按以下程序进行。

(1)公布需求。

招募工作等相关信息在庐江县人民政府网站(www.lj.gov.cn)发布,同时在庐江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

(2)自愿报名。

主要采用电子邮箱报名方式进行,也可于1月28日当天8:00-17:00携带以下纸质材料到县教体局2203室现场报名。

电子邮件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月28日下午18:00止,以发送时间为准,逾期报名视为无效。

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6项材料:①填写好的《庐江县银龄讲课计划申请表》(附件2);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③教师资格证书;④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⑤近六个月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报告(体检报告最迟在签订协议前提供);⑥符合考核赋分项目表彰证书。报考人员需将上述6项材料的清晰彩色扫描件(或电子照片),打包压缩成一个压缩包文件,并将文件命名为“招募岗位+姓名”,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ahljjszp@126.com

(3)资格审核、遴选。

县教体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招募岗位条件且不超过岗位招募计划数的,可直接确定为拟招募人员;超过岗位招募计划数的,按照“人岗相适、择优选用”原则,组织专家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考核赋分(考核赋分标准详见附件3),并根据招募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为拟招募人员(若最后一名考核赋分成绩相同,取年龄小的);对不足招募岗位计划数且符合其他岗位资格条件的,将对服从调配的报名人员,进行岗位间调配;对总体招募计划不足的,根据报名情况适时新增招募岗位再进行招募。

(4)公示公布。

经遴选调配后,对拟招募讲课教师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日)。

(5)资格复审及择岗。

公示无异议的拟招募讲课教师,需携带报名材料原件集中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按招募岗位依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现场自主择岗(岗位确认)。

(6)签订服务协议。

自主择岗(岗位确认)后,招募学校与拟招募讲课教师签订服务协议(附件4),协议一年一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服务期间,由县教体局组织跟踪评估发放工作经费,并按考核等次发放年终奖励性补助。经考核合格,用人单位有工作需求的可续签服务协议(不超过65周岁)。对不按照协议要求履行义务或身体原因不适合继续工作的,予以解除协议。

(7)上岗任教。

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前,招募的讲课教师按学校通知的时间,按时上岗讲课,履行岗位职责。

五、保障措施

(1)经费保障。退休教师服务期间人事关系、现享受的退休待遇不变。定期发放工作经费,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向被招募的退休教师发放工作补助、购买意外保险费、异地授课交通补助等,由县财政按照每人每年5万元的标准统筹予以安排(附件5)。

(2)政策保障。受援学校要为退休教师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退休教师因病因伤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本人医疗关系和有关规定办理。对于工作期间表现优秀的,可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对于工作期间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协议。

本次招募政策由庐江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县教体局人事科  0551-87338900(13625643468)

庐江县教育体育局

2023年1月18日

 

附件

1.2023年度庐江县银龄讲课教师招募岗位表

2.庐江县银龄讲课计划申请表

3.考核赋分标准

4.银龄讲课协议书

5.庐江县银龄教师工作经费管理使用办法

 

附件1

2023年度庐江县银龄讲课教师招募岗位表

招募岗位

岗位名称

招募计划

资格条件

备注

YL2301

中职语文

2

具备高中或中职语文教师资格

合肥商贸科技学校汤池校区2名(学校适当给予一定的交通补贴)

YL2302

中职数学

2

具备高中或中职数学教师资格

合肥商贸科技学校汤池校区2名(学校适当给予一定的交通补贴)

YL2303

初中语文

1

具备初中及以上语文教师资格

庐江四中1名

YL2304

初中政治

1

具备初中及以上政治教师资格

实验中学南校区1名

YL2305

小学语文

5

具备小学及以上语文教师资格

庐城镇城区小学3名,庐江高新实验学校2名

YL2306

小学数学

4

具备小学及以上数学教师资格

庐城镇城区小学3名,庐江高新实验学校1名

  

附件2

庐江县银龄讲课计划申请表

姓   名

 

性别

 

民  族

 

照片

(近期一寸免冠彩色)

出生年月

 

学历

 

专  业

 

身份证号码

 

健康       状况

 

普通话等级

 

退休

时间

 

 

退休前所在学校、任教学段及学科

 

教师资格证学段学科

 

教师资格证书编号

 

政治面貌

 

职称

 

曾任职务

 

报名任教学校

 

报名

岗位

 

手机号码

 

是否服从调配

(填是或否)_____

个人工作简历

 

主要获奖情况

 

有无犯罪、处分或其他不良记录

 

签名

及备注

 

签名:        日期:

 

    附件3

考核赋分标准

 

考核赋分总分为100分。符合基本条件的高级教师赋60分,一级教师赋55分。超过基本条件的按以下标准进行赋分:

1.教研类。教学论文、课件、微课、信息技术展示等比赛县级三等奖按1分/次赋分、市级三等奖(县级二等奖)按2分/次赋分,省级三等奖(市级二等奖、县级一等奖)按3分/次赋分,国家三等奖(省级二等奖、市一等奖)按4分/次赋分,国家二等奖(省级一等奖)及按5分/次赋分,国家一等奖按6分/次赋分。此项赋分最高不超过10分,同一作品按最高等次赋分1次。

2.课堂教学类。课堂教学(含优质课、教学基本功大赛、教学技能大赛)比赛县级三等奖按2分/次赋分、市级三等奖(县级二等奖)按3分/次赋分,省级三等奖(市级二等奖、县级一等奖)按4分/次赋分,国家三等奖(省级二等奖、市一等奖)按5分/次赋分,国家二等奖(省级一等奖)及按9分/次赋分,国家一等奖按10分/次赋分。此项赋分最高不超过10分,同一赛次按最高等次赋分1次。

3.课题研究类。已结题教育科学规划(含电教)课题主持人,县级按2分/项赋分,市级按3分/项赋分,省级按4分/项赋分;主要成员(课题组前三名成员)县级按1分/项赋分、市级按2分/项赋分,省级按3分/项赋分。国家级子课题按省级赋分。此项赋分最高不超过5分。

4.综合成绩类。县级、市级、省级优秀教师(含骨干教师、最美教师、学科优胜奖、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师德楷模、师德先进个人等)分别按按2分、3分、4分/项赋分,县级、市级、省级学科带头人(含拔尖人才、政府特殊津贴、教坛新星)分别按4分、5分、6分/项赋分。此项赋分最高不超过15分。

 

附件4

银龄讲课协议书

 

受援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讲课教师:                   (以下简称乙方)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利用退休教师优势资源,促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缓解城区学校因教师病假、产假等原因而出现的教师阶段性短缺和结构不合理等矛盾,根据庐江县有关文件要求,招募         老师到                  学校从事讲课工作。从    年   月起至    年   月止。

为切实做好讲课工作,规范双方在讲课期间的权利和义务,结合实际,双方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权利及义务

1.做好接收工作,确保乙方及时、安全、顺利到岗开始工作;乙方圆满完成讲课工作任务后,为其出具客观、公正、合理的评鉴意见。

2.做好安全保障等工作,积极落实为乙方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乙方因病因伤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本人医疗关系和有关规定办理。

3.组织管理乙方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并完成讲课工作。

二、乙方权利及义务

1.服务时间原则上为1年。

2.按照甲方规定时间按时报到。

3.自觉服从甲方管理,遵守甲方规章制度,维护甲方和本人形象。

4.讲课教师可以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开展以课堂教学为主的讲课活动,同时也可根据受援学校的教育教学需求进行听课评课、开设公开课、研讨课或专题讲座,指导青年教师、协助学校做好教学管理和开展教研活动等丰富多样的讲课活动,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带动提升受援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水平。

5.因伤病或其他特殊原因请假5天内,需甲方批准方可离开;请假6至10天,需报受援学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请假10天以上或不能坚持工作到讲课任务结束,需报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三、其他事宜

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县教体局人事科备案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受援单位(公章):      乙方:讲课教师(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5

庐江县银龄教师工作经费管理使用办法

 

为切实用好退休教师优势资源,促进我县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确保银龄教师工作经费规范管理使用,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庐江县银龄教师工作经费使用坚持“客观公正,依据考核,注重实绩,优质优酬”的原则。

二、银龄教师服务期间人事关系、现享受的退休待遇不变。

三、银龄教师服务期间工作经费标准为4000元/月(含每月固定工作补助、购买意外保险费、异地授课交通补助),每年按10个月发放。

四、银龄教师年终奖励性补助按1000元/人/月标准(每年按10个月计算),由教体局统筹,根据个人年度考核结果(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按1:0.8:0.6:0的等次系数测算发放到人。

五、本办法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最终解释权归县教体局、县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