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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春季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流程,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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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下半年教师资格面试成绩已经可以查询了(具体查询方法详见:http://www.ahzhaojiao.net/newsitem/278113169 ),接下来同学们关系的是怎么拿证的事了,由于2018年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公告还没出(2018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将在3月下旬以后启动,同学可以关注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等通知:http://jszg.hfnu.edu.cn/),也可以参考2017年教师资格认定的流程及通知做好准备。



中国教师资格网关于2018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一、2018年3月3日至3月20日,因系统维护,网站暂停对外服务。

  二、2018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将在3月下旬以后启动。具体报名日期请问询当地教育局。

  三、本网站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号码查询服务。如需查询,可查看您人事档案中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如果您没有此表或表中无证书号码,请务必联系原认定机构补齐。

  四、教师资格考试报名、缴费等问题请咨询本省份教育考试院或咨询010-82345677(网址:http://www.ntce.cn)。

  五、教师资格认定和定期注册请咨询010-58800171。

  六、有关教师资格认定报名时间、认定流程、认定政策、普通话测试、体检等问题,请查看拟申请认定的教育局发布的认定工作通知。

  七、其他问题请详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安排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准备等问题"。

  中国教师资格网

  2018年3月2日

(原文链接:http://static.jszg.edu.cn/public/tongzhi.html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准备和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安排注意问题


  为了保证网上申报顺利,请申请人做好以下准备: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合格者,请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www.ntce.cn/)下载成绩合格证明。

  2.请登录您所在省份教师资格认定网站,查询认定流程、认定政策、普通话测试、体检和需要提交的材料等规定。

  3.请向您户籍所在地或者您的人事档案关系所在地(应届毕业生在毕业前最后一个学期向就读学校所在地)的教育局问询认定报名时间,以防错过网上报名和认定。

  4.具体教师资格考试事宜请访问"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www.ntce.cn/)的“考试动态”等栏目,咨询邮箱:ntce@mail.neea.edu.cn,联系电话:010-82345677。或咨询本省份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省份联系方式见本网站右侧"各省份认定工作网站"和"联系电话"。

  中国教师资格网

  2017年8月28日

(原文链接:http://static.jszg.edu.cn/public/tongzhifujian.html



(安徽山香教育温馨提示您:2017下半年安徽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尚未公布,请参照2017上半年安徽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安徽省2017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安徽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统一部署,现将我省2017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中国教师资格网”春季开放时间:3月15日-7月28日,期间6月2—6日系统维护,网站不开放;秋季开放时间:9月11日至12月22日,期间系统维护的具体时间将在秋季认定公告中发布。

  安徽省内各市、县(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春季、秋季开放期间受理认定工作,具体网上报名、现场确认、体检等工作时间和要求,由各市、省直管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安排。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员(含参加2017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明的人员)务必关注本人拟报名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通知公告,在规定时间完成网上报名、现场确认、体检、证书领取(各市、省直管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电话、公告发布网址见附件1)。

  二、认定范围对象

  在安徽省内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

  (一)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教育专业毕业人员,即2014年以前入学且申请与所学专业相一致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教育专业毕业人员。

  (二)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人员。

  三、认定条件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安徽省的中国公民。

  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在毕业前最后一个学期,原则上向就读学校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认定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也可向户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其他申请人向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具有《教师法》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四)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其中,申请中职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四、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报名。其中,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从“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注册及认定进度查询,其他申请人从“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报名注册及认定进度查询。

  (二)现场确认

  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现场确认时须提交的材料如下: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或所在工作单位(应届毕业生为就读学校)出具。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或工作单位(就读学校)证明原件;其中,向户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向工作单位(就读学校)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相关证明。

  (5)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提供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包含在读期间全部所学课程的学业成绩单(院系盖章无效)。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在其取得毕业证书后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6)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幼儿园)》(可登陆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页下载http://jszg.hfnu.edu.cn/),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7)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普通话证书目前不设有效期,国家普通话证书全国通用。

  (8)参加国考人员提供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查询、下载、打印PDF格式的、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须提交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含在学期间修学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所在学校、单位或当地人才交流中心印章。

  (9)申请人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10)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申请人提供以上材料时(第1项材料和相关证件原件除外),请依序装订成册。

  (三)资格认定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做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并公示。

  (四)颁发证书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通知要求,按时到指定地点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五、温馨提示

  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过渡期已于2015年12月31日结束。特别提醒请申请人注意:

  (一)从2016年1月1日起,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育学(一)和心理学两科合格证书,不再作为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依据;

  (二)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可以按照原办法直接申请认定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相一致的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不一致的教师资格时,须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

  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2017年3月 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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